OFO:我觉得还可以抢救一下!
2018-11-03 10: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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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车要黄的消息最近不断传出,面对言之凿凿的“流言蜚语”,OFO的PR部门貌似已经疲惫了,回复了个“无稽之谈”,形式也是非官方的。理解一下做PR的同学们吧,如今他们能做的估计也就是在各个曾经频繁发布利好消息的群里帮助媒体的小伙伴们退押金,每每见到我都深感心酸。

我支持共“享单车是一个非常伟大和了不起的商业和社会实践”,尽管这个观点出自罗永浩。老罗是单口相声说的最好的科技公司创始人,没有之一,乔布斯在世也无法成为其接班人。为了亲身体验锤子手机是不是如我听说和想象的那么不堪,真金白银买了一部,果然没让我失望,一款值得收藏,不建议使用手机精品。锤子手机如今也到了可以收藏的时候了,媒体中已经出现了“锤死挣扎”的消息了,老罗卖手机的相声专场也许真的听一场少一场了,但是作为连续创业者,老罗其他内容的相声专场以后肯定会有的。其实买锤子手机给我带来的最大乐趣就是怼老罗的时候更加理直气壮了,但是就事论事,他吹牛归吹牛,但偶尔说出一两句正确的话,该认同还是认同的,我是原则的,主要看心情。

去年的9月份我写过一篇文章《共享单车难退的何止是押金?》中,提出了一个观点,就是广大用户就不要急赤白脸的退押金了。

共享单车的商业模式是否成功还没有定论,但是作为一场伟大的社会实践已经可以写入历史了。如果押金难退,甚至就是退不了,作为用户也不必太在意,就当自己参与或者见证了一个大事件的门票了,价格是非常公道的,已经获得的骑行体验就当赠品了,而且很多人对梦想和情怀有了深刻的认识。

如今我就再呼吁一下媒体的小伙伴们,押金退不了就算了吧,也没有必要拿这事做文章,做人要厚道,小黄车火的时候,车马费没少给,在群里的红包没少发,约稿的稿酬也不低吧?现在找人家PR帮着退押金,不局气。这点可以学学我,去年夏末偶尔骑了一次小黄车,赶上一辆链条断的坏车,一步上车就扑倒在路边,得亏保护动作到位基本没受伤。那是我很多年摔倒的最扎实的一次,自己爬起来检查一下没伤着,把车停路边报修,然后就默默的退了押金,余额就算了。之后就陆续写了几篇关于共享单车的文章,其中就有建议朱啸虎先生投资一个物资回收公司专业处理满街的毁损单车,自家投的OFO可以优先处理。基本所有的判断如今都成为了现实。

共享单车发展实际上完成了一个难能可贵的连接,就是让极其少数是处于社会财富顶端的群体为广大处于底层的群体出钱出力操碎了心,现在来看几乎是不求回报的。用户付出的租金与获得的巨大便利相比几乎可以忽略不计,那点押金的风险也是相对极其微小的。在这个过程中,大量的公共资源被动的释放给了广大底层群体。如果将共享单车目前占用的公共资源商业化出售的话,那点租金肯定是不够的。所以在某种意义上,共享单车厂商虽然有占用公共资源的嫌疑,但是这部分公共资源确实也是释放给了公众,当然这是一个胡说八道的逻辑。

现在看我去年的观点真不算胡说八道,目前相关的管理条例已经出台了,共享单车不能乱停乱放了,公共资源要有序释放了,广大底层群体客观上是获益了,也就是共享单车的普惠性得到了长久的固化。我认为这个意义很重大,资本和创业者用真金白银和情怀梦想促成了一次大规模的城市公共资源的再分配,不仅仅是城市里多了很多能够停放自行车的地方,更多的是各方面的管理资源,涉及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我们又向普惠型社会迈进了一步,这场商业和社会实践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功。

在这个过程中,我认为OFO小黄车居功至伟,因为OFO是最烂的共享单车运营商!我不是社会学家,没有什么高深的理论,只能一本正经胡说八道。

我在中学时代就发现了一个基本规律,维系班级稳定的各种条例规定都是针对“熊孩子”制定的,优秀的老师都有一套修理“熊孩子”的方法。熊孩子在不断捣乱,就会被老师不断的惩戒,这个过程中同学们都会逐渐形成良好的行为规范,被鲜活的案例教育了。对于熊孩子而言,最好的结局是被教育好,往往能够成为榜样,为班级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维护行为规范的骨干力量,中等的结局就是跟老师的斗争中达成平衡,小错不断,大错没有,成为同学们公认的行为底线,甚至是被排挤和被边缘化的反面典型,简直就是集体稳定的基石力量,最差的结局就是“作到头了”被老师踢出班级,往往人走了,传说还在,长期警示着其他熊孩子。事实上,熊孩子的结局不重要,无论什么结局都对集体的稳定发展做出了贡献,蹉跎了自己的青葱岁月,成为促进体制完善的推动者,而不断完善的体制客观上保障了其他同学更好的天天向上。

OFO就是共享单车行业里最大的“熊孩子”,几乎各个方面表现的都最渣,只有吹牛最棒!投放了最多的轻便自行车到城市的各个角落,技术含量最低,早期的机械锁闯下大祸,直接促使有关部门出台了两条管理办法,核心就是共享单车必须要有定位系统,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如果上海那个11岁男孩还活着,如今能够合法的上路骑行了,可惜没有如果,血的教训。当时的舆论中让我最不能接受的是有人指责那个孩子是“偷车贼”,而且还有公关推波助澜的痕迹,无论是哪个厂商的人在操作,我都诅咒他们被撞死。对生命没有敬畏之心的人,没有灵魂,就是行尸走肉。我有很多朋友都从事公关行业,但我不会跟ofo公关的人甚至这个公司的人做朋友。做公关可以没节操,但做人不能没人味,臭味相投做朋友,那也得是人味。所以看到有消息称,OFO公司的散伙饭越吃越勤了,我觉得这是好事啊,都早点散了吧。

我从来不掩饰对OFO这家公司的厌恶,但是我觉得现在还是有必要抢救一下的,还有那么多坏车占着地,得让他们把垃圾收走,不要再浪费纳税人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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